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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城家银村镇银行开设企业账户服务标准

    • 赤城家银村镇银行开设企业账户服务标准、
      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开户资料及监督电话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本行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开户资料及服务监督电话。
      一、预约渠道
              客户可通过电话、柜台预约开户;
      二、开户流程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至开户网点提交资料,并领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流程进行对公账户开户。开户完成后留存预留印鉴,并领取开户许可证。尽职调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现场,并配合做好开户意愿核实及账户资料面签等视频、影像的采集工作。
      三、资费标准
             暂免收开户手续费、企业网银服务费、网银工本费(动态口令牌、KEY密保)、短信提醒服务费;
      四、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开立对公账户条件的客户,我行原则上于预约开户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审核并办理企业账户开立手续。企业类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如企业存在下列情况,我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强开户意愿核实,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一)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存疑的;
            (二)对开户用途异常,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异常等情况的;
            (三)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
            (四)其他异常开户情形的。
      五、开户资料
            (一)企业类(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客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受益人所有人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持股比例达到标准的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除个体工 商户、可简化识别及无需识别类型外) ;
           5.预留印鉴(单位公章、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
           6.《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二)如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除上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
          1.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2.贷款合同或其他结算需要的证明文件。
      六、账户监督电话
          本行投诉监督电话: 0313-6319010
          管理行投诉电话: 0313-6319013
          人民银行赤城支行投诉电话:0313-63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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